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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温江区农业农村局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和有关农业(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农村经济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及产业政策研究,会同区级有关部门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参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二、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及产业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调整、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及农业财政补贴等政策建议;负责农业园区、现代农业示范点和示范线建设工作;指导新农村建设有关工作。
  三、监督、指导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工作。
  四、监督管理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负责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监测,依法开展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负责农业机械化发展,监督管理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
  五、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实施“菜篮子工程”;依法实施对农业的许可及监督管理;参与农资市场秩序的整顿、规范和农资打假工作。
  六、监管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和饲料饲政工作;负责组织、监督动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疫情调查、发布,指导、组织动植物疫病扑灭工作。
  七、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和规模、设施、效益、生态农业、畜牧业建设及农业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参与农村发展环境建设,指导农田基本建设工作。
  八、负责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工作,监测农业生产灾情,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参与处置涉农应急突发事件。   
  九、拟订农业技术推广和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引进农业先进技术,组织遴选农业科研成果和技术推广项目;管理农业科技成果,推进农业科研成果转化;负责农业新品种推广、应用工作。
  十、负责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行业协会建设;参与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组织农村技术培训,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十一、牵头协调涉农部门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协调移民安置及其生产生活的安排和扶持。
  十二、负责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动态监测分析,收集、预测并发布农业投入品、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对外交流、合作、宣传工作。
  十三、承担水产渔政监督管理职责,承担生猪屠宰监督管理职责。
  十四、承办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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